自然災害防治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第一次會議于4月19日在京召開。會議深入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提高自然災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講話精神,傳達了中央關于落實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的任務要求,聽取了9項重點工程牽頭部門的工作進展情況匯報。與會同志圍繞自然災害防治重點工程立項和實施、深入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等進行了討論。聯席會議召集人、應急管理部黨組書記黃明主持會議并講話,聯席會議召集人、發(fā)展改革委副主任連維良、財政部副部長余蔚平在會上講話。
會議指出,去年10月10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就提高自然災害防治能力發(fā)表重要講話,全面闡述了自然災害防治的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部署實施災害風險調查和重點隱患排查等9項重點工程。這是立足于我國災害多發(fā)頻發(fā)基本國情作出的重大戰(zhàn)略決策,是維護人民生命安全、真正為人民造福的重大戰(zhàn)略決策,是實現“兩個一百年”的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大戰(zhàn)略決策。做好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必須要有實實在在的工程項目支撐。我們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tǒng)一到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上來,增強抓好自然災害防治各項任務落實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會議認為,自然災害防治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認真貫徹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關于提高自然災害防治能力的決策部署,各項工程的牽頭部門積極推進工程實施,編制項目建議書和可研報告,各參加部門主動對接、積極配合,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
會議強調,9項重點工程建設總量大、涉及單位多、工作任務重、時間要求緊,必須按照中央有關要求,加強統(tǒng)籌協(xié)調、整體推進、上下聯動,確保3年時間明顯見效。要把握好工程實施的重要原則,明確工程體系到具體項目之間的實施路徑,明確中央和地方的事權劃分,加大各級財政投入,積極引導社會投資,制定出時間表和路線圖,確保工程建設可實施、能落地、見實效。要繼續(xù)抓好《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的貫徹落實,按照調整后的任務分工,加快建立和完善相關工作機制,健全災害防治法律法規(guī)和預案標準體系,持續(xù)提升基層防災減災能力。
會議強調,建立自然災害防治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是統(tǒng)籌做好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的重大舉措。各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抓緊制定工程總體工作方案,加快推動急需項目的立項和實施,加強對地方的指導和支持。要切實發(fā)揮聯席會議的統(tǒng)籌協(xié)調作用,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全體會議、召集人專題會議、聯絡員會議等,推進重大項目加快立項,協(xié)調解決工程實施中的重大問題。
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應急管理部副部長鄭國光,自然資源部副部長趙龍、統(tǒng)計局副局長李曉超、氣象局副局長矯梅燕和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聯絡員及中央相關部門有關負責人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