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地方各級政府、相關行業(yè)部門和社會單位貫徹落實消防安全責任,3月29日,山東省政府在濟南舉辦《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培訓會,辦法的主要起草人、公安部消防局政策研究處王天瑞副處長為培訓班授課。全省各市縣(區(qū))政府辦公室分管負責人,省、市、縣三級行業(yè)部門業(yè)務負責人,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負責人代表約2萬人參加培訓。
會上,王天瑞副處長對《辦法》的出臺背景、重大意義、總體思路和主要內容進行了深刻闡述,并結合大量翔實生動的案例,詳細介紹了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和責任追究的有關情況。
會議指出,今年2月2日,我省新一屆人民省政府第一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山東省實施消防安全責任制規(guī)定》,以省政府令第313號發(fā)布,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省《規(guī)定》進一步明確了我省各級政府、相關行業(yè)部門和社會單位的消防工作職責,為推動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提供了法律保障。
會議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充分認識學習貫徹落實國務院《辦法》和省《規(guī)定》的重大意義,認真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職責,全力推動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努力提升消防安全工作總體水平。
會議同時強調,各級各部門要積極主動作為,全力推進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狠抓火災防控不放松,特別是要舉全省之力,確保青島峰會消防安全。